任何人都不可以改醉驾档案的,一旦有了醉驾的处罚记录就会被记在档案中,那么这个档案也将永久地被保存在国家的系统当中,没有人有这个权力将档案改掉的,如果发现有人声称可以改档案通常就是骗子或者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省交警总队来宣复核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工作
绩溪城市网讯:10月15日下午,省交警总队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等次评定复核组组长陆xx带队率黄XX、黄Z等一行三人,在宣城交警支队政委刘X的陪同下,来到广德大队复核该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工作。
复核组一行通过望、闻、问、查等方法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对广德大队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满意。
复核组要求广德大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事故处理岗位基础建设,努力提高交通事故办案质量,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正规化建设;提升民警交通事故处理水平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能力,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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