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企业搬迁对企业的影响或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可分为准备阶段、搬迁阶段和搬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损失可以用一条曲线来表示,即损失从零开始逐渐上升(搬迁准备阶段),上升到最高值(搬迁阶段),然后从最高值逐渐下降到零(搬迁后的生产恢复阶段)。一是搬迁准备阶段。因为工厂的客户知道搬迁的消息,他们对交货能力缺乏信心,所以订单会逐渐减少转移。二是搬迁企业不能就地生产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规模,失去了发展的利润机会;由于工厂搬迁,原材料订单将逐渐减少,这势必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4。由于工厂的搬迁,企业的管理层必然会对此进行投资,影响工厂搬迁前的生产管理;新厂址建设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征地、规划设计、工厂基础设施、装修等,工厂配套设施建设等现阶段,对企业的影响和损失为零,曲线上升。第二,在搬迁阶段,工厂被完全关闭。营业收入为零,但企业其他费用仍需支付,包括:
1。生产经营仍需支付的费用:
(1)职工工资(包括工资、福利、社保),涉及职工后勤服务的建筑物也需要搬迁时,职工后勤也需要保障;
(2)生产设备折旧费,每月的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
(3)管理费用;
(4)不在搬迁范围内的销售和营业网点的日常费用(租金等)。
2。财务费用:工厂搬迁贷款利息费用。现阶段,搬迁对企业的影响及由此产生的亏损曲线上升,可能达到峰值。三是在拆迁后恢复生产阶段,逐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逐步恢复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客户对企业交货能力的信心;原材料供应渠道逐步稳定;企业管理的主要精力逐步转移;员工情绪也逐步稳定;设备质量得到提高;最终工厂生产效率达到搬迁前水平,或超过搬迁前水平过去由于各种条件的改善新厂址。在这个阶段,企业搬迁的影响和损失曲线一直下降到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分为四种处理方式:一、企业搬迁、处置后恢复原生产经营业务或者新的生产经营业务、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准予搬迁、处置所得用企业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或者建造相同或者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或者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技术改造,或者对职工安置扣除置换、改良费用后的余额的,称为置换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转让、技术改造和职工安置,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置换、改良、技术改造或者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者项目报告的,应当将搬迁收入加上出售各类拆迁固定资产收入,扣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折价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买、改良的固定资产,其折旧、摊销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者处置收入,自计划搬迁的下一年起五年内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搬迁完成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