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领结婚证,但未办迁出户口证。户口还是在原来的户口本里面,还是算本地户口的。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女方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
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二、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该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男女双方离婚的,法律不会强制当事人将户口迁出去,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的,可以将户口留在远处,找到落户地方后,再将户口迁出去;娘家愿意接受的,当事人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愿意接受户口的,当事人也可以将户口迁到集体户口中,等找到落户地方后,再迁出去。
当事人的户口是在同一个地方迁移的,只需要办理变动登记,直接将户口从这个户口簿,迁移到另一个户口簿上;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迁移的,必须先办理迁出登记,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领取迁移证件,拿到迁移证后,再去迁入地办理迁出登记,将自身的户口迁进去。
离婚后户口该如何迁出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本上能修改养女信息吗
户口本上能修改养女信息。修改养女信息需到户籍所在的户籍管理部门,一般是派出所申请修改信息,出示证明材料,然后更换新的户籍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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