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是需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的。且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新版人身保护令申请书范文
由于家暴是发生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行为,详细来讲就是家庭中的一方成员利用暴力亦或是威胁、羞辱等相关的对家庭成员中另外一方的身体、精神等进行侵害的一种行为,因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应单独或并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以及其近亲亲属进行暴力威胁;(2)严禁被申请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妨碍申请人以及其近亲家属的正常生活;(3)在未得到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严禁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生活和工作的地方;(4)在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内,申请人同被申请人均不得私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5)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搬离共同住所;(6)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7)别的相关的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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