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清算是可以由总公司进行负责的。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实质上也就属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在我国分公司的分支机构该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有自己管理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是否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
二、分公司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
独立法人指能够以本人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本人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本人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其不能独立的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权限要看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有多大。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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