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受贿枉法裁判处罚:
1、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明知自己是无辜的人,故意包庇自己,不让自己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枉法裁判的认定
认定法官枉法裁判,首先有枉法裁判行为,对于案件的枉法裁判,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违背事实,违背法律,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违背事实这个相信大家从字面意思就能理解,就是法官在对这个案件的认定上做手脚,对事实不充分的事实进行违法认定为充分证据,或者对证据充分的证据找各种理由不予认定,大家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否被认定直接决定着官司的输赢,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认定这是法官的权利,在这方面如果存私信,是很容易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