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有借款人,是要写借款人姓名。借款人应按时偿还欠款。信用卡无法偿还的后果是:
1、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银行胜诉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还款,未履行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当事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当事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当事人实在没有能力支付信用卡时,可暂缓执行。
信用卡借款单一定要写借款人全名吗
要,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所以借条上借款人要写全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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