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可以书面约定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
请问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约定管辖法院?
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就法院的管辖进行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以实际联系原则为兜底条款,同时可以在被告、原告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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