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5、当事人还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示提交。
二、申请上诉的流程如下: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2、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3、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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