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贿选村长不构成破坏选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者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虽然贿选村长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并不构成破坏选举罪。
贿选村长不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导致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
贿选村长只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相关规定,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是不构成破坏选举罪。
破 坏 选 举 罪 与 贿 选 村 长 : 是 否 构 成 有 罪 还 是 无 罪 ?
破坏选举罪与贿选村长:是否构成有罪还是无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而贿选村长则是指通过金钱或其他财物收买选民或代表来获取选举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坏选举罪和贿选村长均属于犯罪行为,且都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
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具体罪行的认定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是单纯的破坏选举行为,例如在选举过程中进行串联、煽动,但并没有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那么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破坏选举罪的从重情节,但不一定构成犯罪。而如果是涉及金钱收买的行为,即贿选村长,则无论其手段如何,都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并受到刑罚的处罚。
因此,破坏选举罪与贿选村长均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但具体罪行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
贿选村长虽然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未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妨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构成破坏选举罪。而破坏选举罪则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涉及金钱收买的情况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在司法审判中,具体罪行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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