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合同欺诈的罚款数额
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事实、隐瞒事实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大量行为
<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诈骗对方财产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虚构单位的名义或以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无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合同或部分合同,诱使另一方继续签署和履行合同。从另一方收到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以其他方式诈骗对方财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合同诈骗罪可以处以罚款,但法律对罚款数额没有具体规定,应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来确定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个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一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和私人财产。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编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对方财产和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本罪的诈骗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一)以虚构的单位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这里所说的票据主要是指可以作为担保文件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所谓其他产权证书,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动产和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书,(四)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物后逃逸的;(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本办法所称其他方式,是指在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货物、货款、预付款为目的,除上述四种方式以外的一切手段,或者合同约定对方交付的定金和其他担保财产
只要行为人有上述欺诈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的财产数额必须较大。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1)个人骗取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上;(2)合同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以单位名义诈骗,诈骗收入属于单位,金额在5-20万元以上的
3。主体
本罪主体可以由个人或单位构成。实施这种犯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实施这种犯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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