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借贷不还被起诉了的,借款人应该及时提出答辩状、按时参加庭审、并积极偿还其借款。如果银行获得胜诉判决,借款人需要按照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来履行;如果借款人拒不履行的,银行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银行借款由谁偿还的问题。
我们认为,小沈虚构房屋买卖事实,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取得银行的贷款。
小沈办理房产的贷款抵押手续,使产权人老杜的房产权力受到了部分限制,由于买卖合同无效,应由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
裁判结果法院最终判决系争房产在小沈涤除系争房产的抵押登记后,配合老杜和马阿姨办理系争房产登记至二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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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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