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民警何时可以开枪射击
时间:2023-05-08 18:26:13 3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看守所民警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射击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8条的规定,看守民警和武警遇到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开枪射击:

(一)在押人员越狱或者暴动的;

(二)在押人员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三)劫持在押人员的;

(四)在押人员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品,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

(五)在押人员暴力威胁看守民警、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看守所民警和武警在需要开枪射击时,除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在押人员如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二、对哪些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1、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或者已经发生类似行为的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

被羁押、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需要戴械具的。

2、监狱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

(一)罪犯有脱逃行为的;

(二)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三)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

(四)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消失后,应当停止使用戒具。

三、怎么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

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能力 最新知识
针对看守所民警何时可以开枪射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看守所民警何时可以开枪射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