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位于同一合同文本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首先,需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载明相关要素,如借款人、出借人、币种、金额、支付方式、期限、还款方式、利息标准等等。其次,如果使用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还需要注意抵押期限不能超过承包合同中剩余期限。最后,如果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作为两份合同,需要在抵押合同中载明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合同编号。
情况一:若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位于同一合同文本中,也就是借款合同中明确了抵押条款。首先需要在载明借款合同的相关要素,比如借款人出借人币种,借款的金额,支付的方式,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标准等等。其次要载明抵押财产的情况。如果使用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话,还需要注意抵押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合同中剩余的期限,第二种情况,如果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作为两份合同的话,内容不变,但是在抵押合同中还要载明该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也就是主合同的合同编号。因为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这两个合同如果分开的话,就必须在他们合同上载明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
如 果 将 承 包 地 作 为 抵 押 物 , 如 何 正 确 填 写 抵 押 借 款 合 同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因此,将承包地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借款是不合法的。在填写抵押借款合同时,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建筑物为抵押物,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承包方不得以承包地作为抵押物,否则抵押权无效。抵押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如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灭失或者毁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填写抵押借款合同时,应当注意抵押物的选择和相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注意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公户共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