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新生儿上户口所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是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婴儿父亲和母亲一方的,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是父母的离婚手续,对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婚生育的,还需要提供非婚生育的情况说明。因此新生儿父母需要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应该带齐上述材料和证明文件,到街道办进行办理。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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