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网站发起申请业务;
2、申请人将电子材料发送给受理机构;
3、受理机构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发送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经办人员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报处领导;处领导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审核后送分管厅领导审批;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完成网上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省司法厅经办人根据网上审批情况结合书面材料审核结果作出准予许可决定,通过地市司法局告知申请人。
5、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律师事务所分所撤回派驻律师登记表》或《律师事务所省外分所撤回派驻律师登记表》,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
2、受理机构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受理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和审查意见,整理上报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对受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作出准予许可决并办理变更手续。
6、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特殊环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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