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如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证件进行审理;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起述离婚需要带离婚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A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明被告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离婚案件诉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描述夫妻感情的状况以及现在家庭生活的状态等。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B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2、调解。
3、开庭审理。
C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双方离婚的时候首先可以自行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能一致的话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进行离婚,起诉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是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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