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锦保安员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1份)
2、学历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二、盘锦保安员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2、审查与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批准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3、颁证与送达
三、盘锦保安员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九条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五)没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填报报名表(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考试费。报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受报名时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采集数码照片,并现场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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