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冒用丈夫名代签的欠款单据
时间:2023-07-03 09:24:59 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虽然老婆打借条,但由于签的是老公的姓名,由于借条未经老公认可,借条不能产生效力,债权人就不能凭借条,要求老公偿偿还务。妻子签丈夫的名字,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是妻子签的字。如果妻子又按了手印,可以证明这个欠条就是妻子签的。妻子欠款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要以书面形式,夫或者妻一方对外债务可以夫或者妻一方财产清偿,应该让债主事先知道此事。如果没有这个特殊约定,妻子的欠债,丈夫也要和妻子一起偿还债务的。

别人盖的欠条和签我的名字有效吗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手印;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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