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渝中警方的消息:现年22岁的小王听说渝北区某公墓晚上闹鬼,就想找一天深夜去见见鬼,看看究竟鬼长什么模样。他将这个想法给两个朋友说了,两个朋友欣然应允。
7月16日晚上,三人先在长滨路XX门一家歌厅边唱歌边喝酒,共喝了20多瓶啤酒。次日凌晨1时许,小王发话:走,去见鬼。于是,小王驾驶摩托车搭载两个朋友,从长滨路上了菜园坝长江大桥。慢慢地,摩托车也像喝了酒,开始偏向路沿。小王身后的朋友意识到危险,提醒小王开慢点,小王向左打了一下方向,但很快又向右边靠。如此反复了三次,第四次终于撞到路沿,三人都被甩出去受了伤。
路人报警后,菜园坝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查验,小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2mg/100ml。小王无证驾车,又是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民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忌酒后驾车上路。
全文3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