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明知顶名贷款还放贷要担责吗?
需要担责,明知顶名贷款还放贷,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检察院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正常情况下谁申请贷款就由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顶名贷款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顶名贷款有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而银行明知顶名贷款还放贷也要担责,一般银行违法放在数额在100万以上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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