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约定时间进账。在约定期限内,注册资本可以分批或一次性进账,两者均不用出具验资报告,只要凭进账单即可作为出资凭证。需要强调的是,注册资本金的进账凭证一定真实有用,财务人员需要将此进账单合理合规的记账并申报。
认缴期限即将到期仍无法按时进账的,可以继续约定认缴期,但需要提交本企业变更资料至隶属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事变革后,虽然企业可以选择认缴制,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笔注册资本仍旧是需要实际到位的。如果企业想持续的经营下去,那么这笔注册资本建议在合适的时间内补足。对于经常招投标的企业来说,补足实收资本尤为重要,因为很多招标方在审核竞标单位时,把实收资本看得特别重。企业的实收资本大小,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抗风险能力的强弱,所以,这方面不容忽视。
认缴制的出现,让很多企业主享受到了我国商事变革的利好政策,减轻了初创企业的公司注册资金难题,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一、注册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多少钱
注册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大概需要二十万左右,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验资。登记注册的时候,你填写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有一个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项目,这个是随便填写的,可以是一万,也可以是10万,是自行申报的。
二、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
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是要自己承担的。
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
认缴不等于不缴,早晚都还是要缴,注册资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个空洞的数字。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注册资本没有缴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的,股东需要在承诺缴纳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认缴的金额越高,需要承担的责任越大。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A、B两个股东各自认缴500万,后来公司欠债800万,但公司经营积累的自有财产只有300万,还差500万不能清偿,那么对公司不能清偿的500万,股东A、B就要在各自认缴的500万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如果当初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则A、B就是在各自认缴的50万内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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