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原则
时间:2023-04-23 14:41:53 4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原则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原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二)商标构成的原则

1、商标的必要原则包括两项: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2、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主要内容有: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12条和第16条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第二,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二、商标注册证书如何获得

申请人要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其注册申请必须顺利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需要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若顺利通过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商标注册证的获得颇为不易,申请人需要做好相应准备。

首先,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志。《商标法》明确禁止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若申请人将此类标志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定将驳回其申请,不予注册;因此申请人必须合理选择商标标志,需要避开《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例。

其次,申请人需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发现商标存在缺乏显著性、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等问题,也将驳回其申请。因此申请人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以判断所申请商标是否存在上述问题,若存在则需要尽快调整修改,如此申请人才能较快得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最后,申请人需要积极应对商标异议。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期后,可能会遭遇他人提出的商标异议,认为该商标系恶意抢注或合法性存疑等;若申请人在遭遇商标异议后,没有及时的拿出相应证据证明所申请商标合理合法,商标局也将驳回其注册申请。

总之,申请人想要加快商标注册速度,从而顺利得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志,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并在遭遇异议后及时应对。

三、注册商标到期了?怎么办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也就是说,如果商标到期后六个月内赶紧办理完成商标续展手续,那么只是多付了商标续展的延迟费用,商标还是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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