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
出纳档案应按经济业务的性质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求进行分类,一般应与本单位的会计分类相一致,兼属档案装订和使用的需要。在对档案进行分类时,应当对一些无效或不需用的单据进行删除。
(2)装订
由于原始凭证大多零落散乱,容易遗失,所以出纳人员在对档案归类后应加以装订,以保证会计资料不易散落遗失。在装订时,应当注意档案厚度以便于使用;使用活页账或卡片账的,在归档时应加以装订并编齐页码,对不宜装订的应当连号存装,防止散落;对于采用财务软件记账的单位,其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必须装订编号;对于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保管时采用连号编排,保存在特定的档案盒中。
(3)成册
时于装订完毕的出纳资料,应当立卷成册,启用封面或库页,甩以记录每册的编号、所属单位、所属时期及页教、经办人员等详细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员私章。在保管上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加盖骑缝章或加贴封条。
需要强调的是,出纳账簿在更换新账簿后,应将旧账归入出纳档案。移交归档前应对旧账进行整理,对编号、扉页内容、目录等项目填写不全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填写齐全;使用活页式(如用计算机记账的单位,账簿资料输出裁剪后类似活页账)或卡片式辅助账的单位,对于活页式或卡片式账,在归档时必须缩齐页码,加以装订,并要像订本账一样加上扉页,注明单位名称、所属时期、共计页数和记账人员签单等,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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