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人是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只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去外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情况才需要办理。办理居住证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工作以及合法稳定的住所,如果是在当地上学也可以申请办理。申请居住证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工作证明、租房合同或者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
基本是一样的。一般来说,户籍地和户口地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当出现户籍迁移的情况时,户籍地和户口地就不一样了。就法律意义而言,户籍地和户口地是一样的,生活中区分户籍地和户口地也只是针对迁移人员而言的。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籍贯就是你的祖辈生活的地方。在你出生时一般是随父亲的。比如你出生在上海,但你父辈在籍贯上写的是浙江,你就是浙江。户口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写的地址,是指你的户口所在的地方,但有可能你并不居住在这个地址。
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就是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地址,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因此,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本质上并没有区别。“户籍所在区”的“本市住址”填写户口本上地址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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