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市居住证办理手续:
1、申请人所在的北京公司需要向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进行申请;
2、公司注册地的区县人事局将申请公司提交的材料报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3、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者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者《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三者之一即可。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的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是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五条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第六条
《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七条
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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