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经营税收规定
时间:2023-08-25 18:50:18 4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题目所给的内容,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果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持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签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接受税务管理。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因此,答案为“正确”。

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果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持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签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异地经营税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机关核定的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原因,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例如,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等人员,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规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

综上所述,纳税人跨地区经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但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

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果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持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签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机关核定的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原因,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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