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缉的对象包括该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
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公安部通缉令名单可以由归属地所在在公安部网站中可以查到。全国通辑当然也可以查到公安部通缉令名单。
百度搜索:公安部通缉令即可。如查询地方通缉令,可登陆该地方的省级公安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红色通缉令的分类有哪些
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
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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