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夫一妻制谁提倡的
1、一夫一妻制是康有为提倡的。一夫一妻制,又称个体婚制,是相对于群体婚制而言的,它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包括下列含义:
(1)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无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寡,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
(2)己婚者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一个妇女只能嫁一个丈夫,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缔结婚姻。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在婚姻关系上实现男女平等的必要条件,也是男女真心相爱、建立美满婚姻的要求。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