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出庭证词有用,但是不能为定案的根据。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则证言效力将会大大降低。一旦有与该证言相矛盾的其他证据,则该证言将不会被法院采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离婚证人证词怎么写
首先关于如何书写,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根据证明内容代为书写后,再由证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捺手印;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最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能够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由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借口不能出庭的。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言的真实性容易受证人主观意识的干扰。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只提交证言,证人不出庭,未经原、被告双方和法官质证,其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有证人出庭作证并经询问质证的,其证言可以被法院采信。
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中的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要求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民事案件中儿媳能否作证人
可以。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言具有可信性,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所以,亲属可以作证,但属于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对方又不认可的情况下,仅凭单一的亲属作为证人,很难得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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