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失要经中介机构确认吗
时间:2023-06-01 11:25:39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六条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也属于财产损失,应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相关规定确认并在税前扣除,上述13号令规定,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关于这一问题,一些地方也作出了明确,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文件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65号)规定,6号令中涉及的有关资产的转让损失和债务重组损失应按照市局“印发《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国税[1998]062号)(目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执行,同时,纳税人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债务重组情况说明、债务重组协议、相关的结算凭证和入账凭证。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新时间:2024-08-12 10:00:15
查看债务重组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务重组 最新知识
针对债务重组损失要经中介机构确认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债务重组损失要经中介机构确认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