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收到通知之日的十五日之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一、商标的无效补正程序
申请确认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商标注册人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商标无效,由商标评审委员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裁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二、著作权合同纠纷如何进行仲裁
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的,确定仲裁员,确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首先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双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
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和答辩的法律规定
无效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答辩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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