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处罚此类犯罪。根据《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又卖淫嫖娼。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不是实际性病的传播要件。事实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和嫖娼行为足以导致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3、犯罪主体必须是严重性病患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患有梅毒、淋病严重的性病有明知仍在卖淫嫖娼的情况。构成本罪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的性病,为了防止性病传播,在卖淫嫖娼时采取措施避免传播,仍然应该认定有本罪的故意,从而构成本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理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会构成犯罪,即传播性病罪,处理方式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卖淫嫖娼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罚如下:
1、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
2、情节特别的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无论情节是否严重,均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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