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亡后执行的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2、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
执行的流程有:
1、生效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开始进入执行程序;
3、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审判机关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机关,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制度;
4、执行程序依权利人申请或者依法院职权开始以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而本院不便执行时,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被执行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死亡,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遗产,只能终结执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因为涉及到执行财产的案件要么是给付金钱之诉,要么是侵权之债,都有相对的责任人,不能将被执行人的范围泛化到其子女身上。
虽然,不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儿女,但是在法定情况下是可以间接执行其财产的。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所以,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上述的买卖或赠与行为。
比如,如果能证明被执行人借钱的主要用处是为儿女买房子,就可以请求法院间接执行其子女的房产。
申请执行人可以从情理角度与其子女商谈,寻求让子女主动履行债务的可能。比如在商谈过程中可以适当减免利息和违约金,申请放弃将他列为老赖的机会,只要子女配合还债就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的规定,明确了执行实施中此类案件的给付内容。
《变更追加规定》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执行审查部门应予支持。
针对于被执行人趋势,那么就只能够终止执行该比占卜,所以在借外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如果对方无能力偿还的话,最好不要将钱借给对方。如果对方意外去世的话,那么将会拿不到一分钱,并且还只能够终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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