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会采用私了这种方式解决交通事故问题,主要是因为这种方式比较快,而且过程简单,比较方便,觉得报警处理耽误时间,过程繁琐。如果私了,有些遗留问题即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好不要私了,否则日后出现什么问题,耗时、耗力、耗钱不说,还耗心,真不是一般人能面对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好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或认为事故较小没必要找交警,想用钱进行私了,最正确的处理方法还是尽快联系交警来现场处理,快速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并记录相关事故资料,以方便车主日后进行保险索赔,如果现场调解不好,也有利于通过法院进行责任认定及赔付事宜。
交通事故私了需要交警签字吗
交通事故私了不需要交警签字的,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一致,到交通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私了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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