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奇心作怪偷窥靓女如厕被抓
时间:2023-04-24 16:22:52 3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0月24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海口市XX路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一青年男子受好奇心理作怪,结果在偷窥女接待员上厕所时被保安抓住,随后移交海口市公安局XX路派出所民警处理。

媒体24日上午接报赶到XX路派出所时,看到一名青年男子蹲在地上,头耷拉着,双手被手铐反扣着。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该青年害羞地告诉媒体:上午10点30分左右,他在中国电信客服中心XX路营业点办理业务时,觉得女客户接待员个个都很漂亮迷人,不由心怦然一动。恰在这时,他看见一接待员去上厕所,受好奇心驱使,他也鬼使神差地跟着女子到了厕所。

到厕所后,虽然厕所有木门板挡着,但他还是趴在地上,从10多厘米的底部看到女子小便的一瞬间,结果被里面的女接待员发现,大叫有色狼,看情形不妙,他赶紧开溜,结果还没跑到一楼,就在二楼的楼梯处被一名保安当场抓住。媒体问他看了多长时间,青年害羞地说约1分钟。

媒体了解到,偷窥青年姓廖,今年22岁,澄迈人,在海口市国贸一家超市工作。目前,XX路派出所就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媒体与偷窥青年对话

媒体:你怎么想到要去偷看女接待员上洗手间的?

青年:我当时在电信办理完业务后,看到女接待员挺漂亮的,楚楚动人,让我有种冲动的感觉。

媒体:她是上女厕所,你怎么进去的。女厕所里面没有其他人吗?

青年:男女厕所只相隔两间,里面没有人,我跟着她后面,她进去没多久,我也就溜进去的。

媒体:你偷看过女同志上厕所几次。

青年:这是我第一次偷看,当时心里也挺害怕,也很紧张。进去以后也没有过多的考虑后果,只是好奇心太大,可以说是被美貌迷上了。

媒体:你现在被抓到派出所来了,心里有什么想法,后悔不?

青年:我只希望有一次改过的机会,偷看女孩子上厕所,很对不起她,我伤害了女孩子的自尊心,我觉自己像变态一样,现在很后悔!

偷窥情节严重可处10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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