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2个月;p>2。如果案情复杂,逾期不能结案,可以延长一个月。符合第126条规定的,可以延长2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次延长有效期届满的规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p>5。如果发现其他重大犯罪,则应重新计算期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之日起,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强制措施的期限。传唤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小时a>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4天。等待保释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三)批准逮捕的期限为接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通知书次日起7日内。(四)确定逮捕期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逮捕期限为执行后第二天起十日内,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
(V)审查和起诉期限权变更的,自变更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如果将其交回司法管辖区,则应限制为两次,每次一个月。对被害人上诉决定的上诉应当在7日内作出。未被起诉人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起诉决定提起上诉的,应当在七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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