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社保办理条件:与参保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参加社保登记的员工,新员工社保办理所需材料: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社保新参保人员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这里需要注意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的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月的5号至22号,不提前也不推后。
2.在每月的5号-22号,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后,依提示,输入并完善新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照片大小与格式。
3.所有带*号内容填完后点击保存并提交信息,会生成相应的两份表格,即《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4.网上预约,各个分局已经开始实行网上预约办理,需要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到社保登记处现场办理。
5.现场办理需要携带《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人员增加表》以及新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完成后需要等待3-6个月,社保卡会邮寄到单位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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