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保险金
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1)交费期为3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4%;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8%。
(2)交费期为10年的,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2、身故保险金
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平-安金色年华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满期可保本:在第25年满期生存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所交保险费,相当于为自己储备了一笔退休金。
生存有领取:从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24个保单周年日,每年都能够领取基本保额10%的生存金。
岁岁有保障:提供长达25年的1倍所交保费的疾病身故保障和3倍所交保费的意外身故保障,给自己多一点安心,给家人多一份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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