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2月11日0时至17日24时,除夕—初六。免费通行车辆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8、9座车并未归类在免费通行车辆范围中。7座以下车辆中,也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春节高速免费时间
春节高速免费时间为七天,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六。
高速免费的节假日如下:
1、免费通行的时间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2、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的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3、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2、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3、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4、不开具收费票据,开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或者开具已经过期失效的收费票据。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2020年春节假期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操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及相关规定,基于新的联网收费系统和计费模式,制定本操作指南。一、实施范围(一)免费时段:从2020年1月24日00:00开始,至1月30日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时的联网收费系统时间为准。(二)免费对象: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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