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行政审批窗口牵头审批办、广西草地监理中心会审,提出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
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意见(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4、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办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
5、服务窗口首席代表根据自治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的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在管理系统作出同样的审批决定(1个工作日)
6、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决定文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贺州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1.《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繁殖草种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草种生产地点;
(3)具有与草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2.《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在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贺州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
贺州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林业窗口C23~C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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