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数额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物价部门共同认定。
公安机关破获盗窃案件后,会进行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根据被害人指控、证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其他相关证据,认定涉案财物。并不是被害人报案时陈述被盗多少就是多少,也不是犯罪嫌疑人供述盗窃多少就是多少。
公安机关确定被盗财物后,对于非现金的财物,会委托物价部门对盗窃的财物进行价格鉴定,物价部门经社会调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价格鉴定意见书》。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受理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会审查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案财物。检察院起诉时,法院也会审查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案财物。检察院、法院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案财物有异议的,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一、盗窃罪自首会怎么判刑
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2、盗窃罪自首的量刑是在法律规定的盗窃罪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3、盗窃罪自首是自我一种违法认知的表现,也是一种积极承担刑法责任的一种表现。最好再尽快退还赃物赃款,给受害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也尽快赔偿,以获得受害人谅解。这些都有利于减刑。
二、盗窃罪与抢劫罪有什么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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