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进楼道规定: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既有建筑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停放位置的,应当加强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电动车进楼道内充电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瓶车不能再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违反行为的,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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