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由个人持有该商标。商标转让给个人所需文件: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一、在不同类商品上是否可以使用同一商标
不能。同一商标无法用在不同类商品上,因为:1、商标注册申请时,是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分类申请的;2、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应当遵循《商标法》中的“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使用商标注册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使用商标权利,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证书,所有人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2、正确使用复印件,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前,需经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为了避免商标注册证原件的磨损,应当尽量多使用复印件或者《商标注册证明》(该证明与商标注册证效力相当)如进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事宜,商标局不再发放新的商标注册证书,只在核准之后发放对应的变更、转让、续展等证明文件;按相关规定,商标注册证书可以有偿授权许可他人使用。
二、商标异议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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