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宾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在哪办理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5-8号业务窗口
象州镇教育路中段象州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公积金113号窗
合山市人民中路210-218号
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政务中心3号厅住房公积金5号窗
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2-3号窗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东门广场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10号窗
二、来宾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办理材料
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政策性破产的文件
三、来宾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办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