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女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是及时和老公沟通,唤起老公对美好过往的回忆。也可以对其晓之以情,动之已理,劝老公放弃诉讼离婚。这样也可以避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老公跑了想离婚该怎么办
老公跑了想离婚的,那么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女方一般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后,对于被告缺席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或者缺席判决。如果老公跑了时间较长,那么女方可以在对方失踪两年后,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等人民法院宣告此人失踪后即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
1、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被告缺席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或者缺席判决;
2、仍然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在对方失踪两年后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等法院宣告此人失踪后即提起离婚诉讼。对于这种情况,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标志着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诉请离婚的,人民法院应直接判决离婚,无法调解,也无须调解。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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