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是:
1、侵害的客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因为个人疏忽才没有及时解救被绑架的儿童,司法实践中是以玩忽职守罪定罪的,因为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故意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有儿童被绑架,却不立即采取相关的解决措施。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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