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有:
1、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2、尸检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检查,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
4、现场调查结束后三天内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5、精神病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自行委托:
鉴定机构可以自行寻找一个相对熟悉而又专业点的机构,且出鉴定报告时间上会快点,但鉴定费一般要自行承担,且对方有要求重新鉴定的可能性;
法院委托:
鉴定机构只能通过摇号确定,没有选择权,且一般通过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从严鉴定。
另,通过法院委托鉴定,从时间上要长很大,一般至少需要3个月或以上。
但,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
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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