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取得:
1、取得继承权的依据;
2、继承能力,继承能力是指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权利能力,即公民作为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资格;
3、行使继承权,继承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不同于权利能力;
4、继承权的行使和代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依法独立行使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取消配偶的继承权吗
可以,配偶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但是遗嘱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完全可以不将配偶列为继承人,即属于取消配偶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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