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机构机构:拟落户地派出所
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规定及条件市内户口迁移是指在济南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居民由于住址变动所进行的户口迁移(不含市区非建成区迁入建成区)。
市内户口迁移必须坚持“人户一致、正当合理”迁移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单位、房管部门分配拥有使用权的公房或自购住房
2、夫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相互迁移且实际居住
3、其他合理正当的市内户口迁移
四、申请材料:1、入户人申请
2、房产证(或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等合法有效固定住所证明)
3、双方《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五、办理程序及期限:
1、程序: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2、期限: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可立即办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1、户口准迁证:5元/张
2、居民家庭户口簿: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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